全校各部门🫅🏼:
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基〔2016〕4号)的精神及要求,现决定开展我校2016年上海市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推荐工作🤾🏽♂️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获奖范围对象与评选条件
1、获奖范围对象
2016年“上海市育才奖”的评选范围与对象是指2014年以来☛,在本市高校及有关单位从事教育教学👱🏼♂️、科学研究和管理、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🏋🏻♂️、专业技术人员、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👨🏻🦰。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。
2、奖励条件
根据教育部颁发的《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》的有关精神👰🏻,凡受表彰的2016年“上海市育才奖”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人民教育事业👨🏻🦲,模范履行职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1)全面贯彻教育方针👇🏿,教育思想端正🤵🏼♂️,关心学生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👳♀️;
(2)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🙋🏻♂️,在教学改革、教材建设✅、实验室建设🕶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👳🏽;
(3)善于探索高校教育、教学规律,在高教科研、教学、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🙊👨👦👦,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𓀂🦵;
(4)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🔈、思想政治教育、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、后勤服务🌒、学校建设方面具有开拓、创新🧑🏼🦳、进取精神,成绩突出。
二👨🏿⚖️、评选🤴🏻、申报的方法与程序
1💄、评选应在推荐部门内“事前公告🐹,事后公示”,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。
2、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👋🏽、好中选优、宁缺勿滥的原则🖐🏼,各推荐部门要成立评审小组,民主评选,公正推荐,以增强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。严格评选程序🔖。
三、推荐名额
我校向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推荐名额为3人。以基层党委(总支)为单位,各基层党委(总支)可推荐候选人1名,最后由学校择优推荐报送市教育发展基金会😥。
四👨🏽🏫、时间安排
1、2016年5月24日前,个人填写《2016年育才奖申报表》及《育才奖推荐名册》上报部门;
2、2016年5月26日前🏄🏿,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材料上报人事处,电子版发送到rscshizi@163.com;
3🆚、学校讨论确定上海市育才奖候选人,并向全校公示一周💆🏻;
4🧙🏻♀️、2016年6月8日前,候选人准备申报材料并上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。
特此通知!
上海电力杏福人事处
2016年5月17日